小编:身为农业局干部,本应在农业生产上发挥一定的作用,但雷州市农业局干部杨某菖才却不然,而是煽动、组识村民砍毁专业户香蕉。据雷州警方提供的评估报告称,事件共造成100多亩香蕉被毁,损失已高达61万多元。
身为农业局干部,本应在农业生产上发挥一定的作用,但雷州市农业局干部杨某菖才却不然,而是煽动、组识村民砍毁专业户香蕉。据雷州警方提供的评估报告称,事件共造成100多亩香蕉被毁,损失已高达61万多元。日前,记者从雷州市有关部门获悉,杨某菖才已被公安机关以破坏生产经营罪依法逮捕。同时被逮捕的还有该村正、副村长梁某菖林、梁某菖生、杨某菖成等3人。目前,该案已移交由当地检察机关起诉。
据了解,被砍毁的百余亩香蕉是雷州市龙门糖厂下岗职工翁永辉,早年承包后山、坑朗两村庄的土地(其中,坑朗村60亩),并向亲朋好友高息借款或银信部门贷款80多万元所种植的。香蕉被砍毁后,翁永辉的数十万元损失至今得不到分文赔偿,由此欠下巨额债务的翁家6口人,生活由此陷入了困境。同时,由于常常遭人追债,给其一家人的精神带来了极大的伤害,翁80岁的老母为此一直卧病在床。
据警方调查,翁永辉所种植的80多亩香蕉是2008年4月至2009年6月期间,先后2次恶意被坑朗村村长梁某菖林等人的砍毁的,被砍掉的均是即将可收获的香蕉树。经雷州警方委托物价部门评估:翁永辉两次被砍毁的香蕉,累计面积为110多亩,造成经济损失高达61万多元!
这起数额巨大的故意破坏生产经营案发生后,引起了当地政府部门和警方的高度重视。事发后,雷州警方迅速介入。经侦查,警方最终破获此案并于日前将涉案的主要疑犯——坑朗村村长梁某菖林,副村长梁某菖生、杨某菖成,以及涉嫌煽动、组织坑朗村村民砍毁种植户香蕉的雷州市农业局干部杨某菖才抓获归案,并实施刑拘。
经当地公检机关初步调查,身为国家干部的杨某菖才,为达到赶跑承包人从而“收回”土地的目的,于2008年4月初曾两次召集坑朗村干部、村民开会,煽动、组织他们恶意破坏专业户翁永辉所种的香蕉,并给予每位参加砍香蕉的村民50元“奖励”。事件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当地群众纷纷谴责并要求严惩。
日前,记者从当地政法部门获悉,杨某菖才等4人被警方以破坏生产经营罪予以依法逮捕后,该案已移交由雷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据检察官透露,这是该市有史以来发生的最大的一宗破坏生产经营案,表示将依程序尽快向法院起诉,依法追究其刑事等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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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生产经营罪最高判7年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对于犯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是指共同犯罪的主犯或者首要分子;手段特别恶劣,引起生产停顿,间接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直接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后果严重的等。